中国戏曲学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8〕12号)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学科专业
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我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报名
根据教育部要求,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网上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我院官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中国戏曲学院的一个专业。
3.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详情请考生随后关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和我院博天堂网页官网的通知。
1.准备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④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word格式,见附件);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500港币。
4.考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
5.考生应按我院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6.按照网上确认系统的要求提交材料。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均为网络考试。
1.初试时间:
2021年3月20日至21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初试科目:
3月20日上午外国语(英语,满分为100分);
3月20日下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3月21日上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4.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21年3月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
5.复试:
(1)复试的时间预计为2021年3-4月。考生可于2021年3-4月上网查看我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
(2)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复试,请妥善保管。
(3)复试科目:①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专业考试(详细科目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补充说明)。
复试之后,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六、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于2021年6月中下旬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
七、收费标准
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我院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中国戏曲学院奖学金的评选。
八、入学
新生应于2021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我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我院研招办请假,并由我院研招办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院统一安排住宿。
九、学习年限
我院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十、其他
1.我院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中国戏曲学院”官方网页,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
2.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我院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研招办;
咨询电话:010-63337039,010-63339290。